《汉字简化方案》_《汉字简化方案》制定始末

     解放初期,文盲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平均要占到70%左右,农村人口中的文盲,高达80%以上。文化落后的现实,对于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和实现国家工业化,是一个不利因素。为了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党领导了一场扫盲运动,而扫盲中最重要的就是解决识字问题。
  汉字繁难,这给劳动大众确实造成很多负担,字数多、异体多、笔画多,结构复杂、书写困难、易生讹变。这对汉字的学习、书写、使用以及汉字机械化、信息化带来很多不良影响。这都促使汉字简化提上了日程。
  当然,汉字的这些问题不是现代才有,而是在它的发展史上伴随其不断的演变、改进而陆续产生的。我国历代政府也对汉字做过一些整理、统一工作。但简化工作的推动力量还是民间的自发运用和约定俗成。比较起来,新中国建国后进行的汉字整理和简化工作规模之大、力度之强、成效之显著都是以前的任何一次不可比拟的。早在1940年,毛泽东即指出:“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改革。”之后,更进一步指出了中国文字改革的方向,即要走世界各国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1949年10月10日,经毛泽东指定人员组成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从1952年起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开始研究文字改革,把拟定拼音文字方案和整理简化汉字作为工作重点。委员会广泛收集在群众中流行的简体字进行研究,编拟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6年元旦起,全国性报纸和地方报纸全部改为横排。1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决定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大力推广普通话、早日确定《汉语拼音方案》,并明确指出:“汉语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比较适宜。”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关于〈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决定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由陈毅任主任。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1956年2月号《新华月报》刊载了《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方案》分为三个部分:《汉字简化第一表》列简化汉字230个,已经由大部分报纸杂志试用,自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印刷和书写的文件上一律通用;除翻印古籍和有其他特殊原因以外,原来的繁体字应该在印刷物上停止使用。第二部分《汉字简化第二表》列简化汉字285个,第三部分《汉字偏旁简化表》列简化偏旁54个。文章还指出“为慎重起见,特先行公布试用,并责成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负责邀集本省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在3月底以前报告国务院,以便根据多数意见再作些必要的修正,然后正式分批推行”。
  随后,2月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的通知》。2月6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56年3月号《新华月报》全文刊载了这一指示。《指示》指出,“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指示》分12条,对全国各行各业,各机关、组织、团体都提出了要求(在此前后,教育部、高教部、文化部、铁道部、交通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国家广播事业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陆续发出关于在本系统贯彻国务院《指示》和《汉字简化方案》的通知)。
  
  1957年6月25日,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全国普通话推广工作汇报会,明确提出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
  1958年1月10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报告会上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规定了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是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并对这三大任务进行阐述。2月11日,全国人大一届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决议》认为,应该继续简化汉字,积极推广普通话;《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应该首先在师范、中小学校进行教学,积累教学经验,同时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方案的进一步完善。
  规范的简化汉字公布以后,大大激发了劳动群众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汉字的热情。周恩来同志在1958年政协会议上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时说:“方案公布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特别对初学文字的儿童和成人的确做了一件很大的好事。”
  之后,随着祖国各项事业不断的发展,社会用字又需要进一步的规范。1964年汉字简化字总表正式公布,总表实际收字2236个,这一批简化字总的看来,包括后来推行的实际效果来看是非常成功的。198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又重新发表了《简化汉字总表》,对1964年的总表做了个别调整。从此,汉字的形体基本稳定下来。
  
  自1956年国家推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以来,全国绝大多数非文盲人口已习惯写简化字,目前我国已有半数以上人口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汉字简化方案》的制定和推行、推广普通话等工作,是以政府行为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成功范例,为国家经济建设、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以及增进民族团结、扩大国际交往和促进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巨大成就。可以说,简化汉字继承了传统文化的优点,又适应了现代社会的要求。经过长期不懈地开展扫盲,在总人口数量增长的情况下,我国文盲总量大幅度减少。2000年如期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成人文盲率下降到9.08%,扫盲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王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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