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开放外资入股 [入股国有商业银行:外资为何却步?]

  近日,中国在明显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银监会不断表明自己开放的态度:引进国外管理层,欢迎外资参股。但即使在法律和政策障碍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外资银行仍小心翼翼   12月8日,银监会公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并将于12月31日施行。《办法》规定,所有中国境内批准设立和监管的各类中资金融机构都可成为外资入股对象。
  这一消息印证了此前国外媒体所言:中国将改变四大银行目前100%国有的股权比例,吸引外资的战略投资者在国有银行中持股。
  12月初,刘明康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布了给外资银行更大的业务经营范围的几项措施: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3个,新增城市为济南、福州、成都、重庆(此前已开放上海、深圳、天津等9个城市);允许外资银行在这些城市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放宽对外资金融分支机构的资本金要求;将单个海外投资者对国内金融机构的投资上限从15%提高到20%。
  此前,刘明康还计划让“国际人才”在国有银行担任关键职务,如首席财务官和首席技术官等。尽管目前已有外国人和香港人进入少数中国内地中小银行的董事会,但让外国人参与管理国有独资的银行,对许多银行界的人来说,仍是难以想像的。
  “所有迹象均表明,中国政府正准备对国有银行实行大刀阔斧的重组。”瑞银华宝亚洲事务首席经济学家约翰・安德森这样评价。
  
  外资参股成为改革榜样
  
  银监会此次开放动作,在国际社会引起很大反响。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主席兼汇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戴维・艾尔敦说:“在金融服务领域,中国的脚步甚至比WTO协议规定的更快。”
  在经济学家眼里,银监会超出WTO的承诺部分,才是这次银行加速对外开放的精髓。
  虽然单个机构持股比例和外资银行所占股份都只有5%的上涨(15%涨到20%),对外资银行的话语权没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对外资银行从单纯的战略投资者转向企业管理者却意义重大。
  “多出的5%股权可以让银行在董事会多占一席之地,或者派驻两到三名人员参与高级管理层。”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连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其实,从加入WTO起,外资参股国内中小商业银行便暗流涌动,而且很有成效。2001年底,汇丰控股有限公司便收购了上海银行8%的股权,成为第一家吃螃蟹的外资银行,同期,花旗银行拟参股交通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增资上海银行等事项,均体现出外资银行对参股的明显偏好。
  外资银行成为盟友后,对中资银行管理上的推动让银监会颇为满意。在珠海世界经济宣言大会和其他公开场合,刘明康多次提到参股榜样――南京商业银行。
  1996年,南京当地40多个信用社合并成立了南京商业银行,由于其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成为外资入股的优先选择。2001年11月28日,国际金融公司(IFC)注资2700万美元,认购南京市商业银行15%的股份。当时,这是外资在中资银行的最大持股份额。
  IFC入股后,即向银行董事会派驻外方董事。同时,IFC还通过自身的高信誉向世界各地的基金募集资金,并组织、委派一系列援助性的国际专家组,对南京市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在六个月内南京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及运营发生了很大改观。
  据了解,南京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原先降了一半,并已进入A股上市名单。
  目前,银监会的改革框架的潜台词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借助“外力”复制“中小商业银行模式”,促成四大商业银行改革。
  “此时外资银行入股国有商业银行是捡便宜的事。”连平认为,在目前国有银行改革尚未完成的情况下,现存的种种问题都会成为外资银行入股时的谈判筹码。“不良资产越高,价格就越低嘛。”
  
  不良资产阻碍复制榜样模式
  
  在银监会的改革意图中,首选良策就是吸引外资银行直接参股,但外资银行的想法却不完全如此。
  11月27日,上海。首家在华注册外商独资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银行家们在剪彩仪式上共握长刀,切割了“一只烤得酥嫩的乳猪”。这一香港娱乐业常见的祈愿顺利平安的仪式,令在场的许多人想到的是“切分市场”,而非合作。
  渣打银行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之一。对银监会的“示好”,渣打最关心的是向中国企业开放人民币业务。“我们会立刻着手申请上海分行和深圳分行的此项业务。”渣打银行的新闻发言人钱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国有商业银行坏账比例是很大的,我们会首先关注这些问题如何处理。”钱晶说。
  任何潜在的战略伙伴在正式进入之前,都会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包括独立审计和外部风险评估。在这个过程中,银行账上的不良资产问题变得更加令人瞩目。
  2002年,当时的央行领导曾透露,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约为25%,这一比例并不为许多外资机构所认同。今年11月底,标准普尔公布的评级中,四大商业银行均被评为BB类的垃圾等级。(BB表示银行债务有一定的投资保障,但重大的不明朗因素或恶劣情况可能削弱这些保障作用。)标准普尔的评级对外资银行参股国有银行不是好消息。四大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效果无疑成为外资银行参股国有银行的最大障碍。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处置不良资产的自主权,所以7年来,处理效果并不如想像的好。”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杨小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早在1996年王岐山任建行行长时就已经组建的部门,成立后主要做的就是为国有企业核销账目,服务于国企脱困――当年在100多个试点城市进行的国有企业破产、兼并和“再就业”工程。
  有一段时间,国内银行业对于不良贷款的认识并不充分,最明显就是“几乎没有专人负责这样的事情,四大商业银行,除了建行有资产保全部,其它都没有类似的部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何德旭回忆说。
  1999年杨小阳受时任建行行长周小川委托围绕“国有银行如何处置不良资产”进行调研。很快,杨小阳就发现自己可用的方法少得可怜。事实上,国有银行只有三种手段降低不良资产率。一是“往回收”,即依法收贷,能收回一些,但不可能是全部;二是“呆账核销”,即运用呆账准备金核销一些呆账;另外一种就是债务重组,一直以来,基本都是政府主导、政策性的,而在市场自主运作的很少。这些方法普遍低效,被喻为“蚂蚁啃骨头”。
  不良资产像“冰棍”一样,时间越长“融化”得越快。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另辟新径寻求突破。2003年,建行现任行长张恩照提出在全行开展降低不良资产“攻坚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另外一些方式开始浮出水面:将不良贷款打包采用折扣的方式,以市场价格转让出售给境内外的投资人是其中的主流。
  建设银行首先试探性地接触了国外的一些机构如摩根斯坦利、高盛和美林等。
  但创新冲动却遭遇了体制羁绊。“银行自主权非常小,不良资产按照实际市场价值往回收,都受到了政策的诸多限制;处置抵债资产的税费也非常高;对于不良贷款的利息银行甚至没有权利停减挂免,这些必须国务院来定。”国家发展银行市场与产业分析局局长王大用说。
  而现在最令杨小阳头疼的问题是,银行债权资产不可以打折出售。
  买家是做生意,而非做慈善,因而不良资产肯定要按市场价格来出售的,这个市场价格与账面价格又很难一致,现行的《商业银行法》没有赋予银行这个权力。
  “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手段常会跟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因而他们往往在观望和等待中浪费了时日。”王大用说。
  
  “碰撞”政策的后果
  
  “现在建设银行是,坚持用案例‘碰撞’使政策产生积极变化,也不排除直接争取政策”。杨小阳说。
  这样的“碰撞”在今年逐渐多了起来,建设银行在七八月间轰动一时的合作项目 建设银行与摩根斯坦利合作处置不良资产的试点项目就是一个佐证。建设银行向摩根斯坦利打包出售了华东五省市的一批价值40亿人民币的不良资产,这些项目仍未被监管部门批准。
  这是国有商业银行第一次向外资出售不良资产。业内人士称为“一次在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的试触”,商业银行直接向外资出售不良资产主要面临着两个政策障碍: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能否打折缩水出售不良资产。二是商业银行能否投资成立合作公司。
  “项目目前已经报到了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商务部,由银监会牵头正在对这个项目进行研究。”杨小阳说。
  今年10月底,杨小阳还在酝酿即将在2004年一季度进行的一场酝酿已久的“抵债资产实物包”国际招标。
  这样的国际招标在国内银行业尚属首次。被打包出售的抵债实物分布于国内18个省市,主要是房地产实物,估价40亿人民币。
  但是,这注定是一场艰难的国际商业之旅,在开始发标和路演之前,结局喜忧参半。根据国外经验,实物资产招标的风险是最大的,实物抛出之后往往会遭到很大的非议。“最担心的莫过于价格太低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罪名,何况还可能卖给外国人,所以至今没有一家银行敢轻易卖。”何德旭说。
  事实上,这样的挫折是国有商业银行解决不良贷款的常态。中国银行今年11月间向花旗银行出售了部分不良资产,也需要等待监管部门的批复。
  问题似乎又回到原点。约翰・安德森也认为,目前中央准备实施的银行业解困政策,方向绝对正确,深度显然不够。要获得有效管理,就需要引进战略机构投资者。外资银行参股显然是改善国有银行治理结构的良方,国家力推商业银行重组上市,吸引外资参股,而其中高达2万亿的不良资产就成为一个绕不开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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