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同乡会【1928年发生的“江浙同乡会”冤案揭秘】

  一  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联共(布)为了纪念与他的友谊,于同年9月在莫斯科创办中国孙逸仙劳动大学,简称“中山大学”,为中国革命培养人才。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7月26日,国民党中央声明“取缔”该校。同年10月,改为专门培养中共干部的学校。1929年秋,另一所学校——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简称“东大”)的中国学生并入中山大学,学生最多时约有五百人。后中山大学改名为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但人们还是习惯地称“中山大学”。杨之华和瞿秋白的两个弟弟云白、景白都曾在校学习。1930年秋该校停办。中山大学和苏联其他学校中的中国留学生的工作,是瞿秋白作为中共代表团团长的一项很棘手的工作。
  在中国留学生中,长期存在派别纠纷,由于中山大学和东方大学的管理者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以致学潮迭起。向忠发到莫斯科后,与中大校长米夫等粗暴处理,更造成十分严重的“江浙同乡会”冤案。
  1927年10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向忠发到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九次执委全会和赤色职工国际四大。他离华之前,中共中央组织部长李维汉委托他考察留苏学生状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向忠发到莫斯科后,有人对他说,学生中有一个“江浙同乡会”又叫“储金互助会”的“秘密”组织。1928年1月中旬,东大军事班学员又因对学校脱离中国实际的教学不满,和对缺乏实际斗争经验却专横跋扈的支部局负责人不满,到共产国际驻地游行请愿。有人说这次请愿是所谓“江浙同乡会”中原中大学生俞秀松、蒋经国、卢贻松等鼓动的。向忠发把听到的情报告诉中大校长米夫。米夫决定秘密检查有关学生信件,还通知格柏乌(国家政治保安部)侦察可疑人员。
  所谓“江浙同乡会”,是怎么回事呢?曾被打成“江浙同乡会”骨干分子的孙冶方,在1980年给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的报告中回忆说,他和云泽(乌兰夫)当时在东大学习结束后留在东大当翻译,拿工资,有近百卢布,生活较好。而继续学习的学生则“只发给津贴,有些到军校学习的,按红军待遇,津贴特别少”。因此在暑假开学前,有几个初级军校的同学“敲竹杠”,叫他在星期天做中国饭给大家吃。这天,除约好的几位军校的同学外,董亦湘也来了,军事学院的陈启礼、左权也来了,挤了一屋子的人。正热热闹闹地做饭时,中大学生公社主任王长熙从窗外经过,听到里面说话的都像是江浙人,回校后向别人讲,“某些人聚集在某人房间呱啦呱啦讲得很热闹,像开江浙同乡会似的(其实其中陈启礼、左权两同志是湖南人)”。这话传到中大支部局,便添油加醋,说成“董亦湘等……成立了‘江浙同乡会’”。同乡之间的感情联络和同学之间的生活互助,向忠发、米夫竟当做秘密政治组织追查了。
  当时斯大林正在大搞反对托派的斗争,人们对“小组织”格外敏感。格柏乌人员不久声称搜集到若干证据,说什么这个组织有名称、有章程,还交会费,是确实存在的秘密组织。其实,“会费”、“名誉会员”只是学生拿吃饭付钱之事开玩笑的话。米夫据格柏乌的不可靠材料,在2月26日召开中山大学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动员党员干部查清“江浙同乡会”。追查搞成学生互相揭发,互相攻击的运动,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这时王明异常活跃,推波助澜。王明是中山大学第一期学生,被选入速成班,能说一口流利的俄语,手腕圆滑,钦佩米夫,很快得到米夫的好感。1927年米夫赴华列席中共五大,王明同往当他的翻译。所谓“江浙同乡会”事件发生时,王明又是向忠发的翻译、秘书。他这时公开在墙报上撰文,说“江浙同乡会”是一个由党内一切反对和不满意中国革命,准备脱离党另找出路的人组织起来的一个反革命集团,他们与第三党有密切的联系。
  二
  4月中旬,兼任共产国际东方书记处中国部主任的米夫以共产国际东方部的名义召集中共代表向忠发、苏联军方代表和格柏乌人员开会。格柏乌人员提出所谓“江浙同乡会”12个骨干名单,包括蒋经国、陈启科、左权等。联席会议正式决定,开除蒋经国等人军籍、党籍和团籍,审查俞秀松等人。会议还通过了由王明代向忠发起草的以中共代表团名义提出的一项决议,明确认定“江浙同乡会”是秘密的反党性质的小组织,不仅要用党纪处置,而且应动用专政机关给以制裁。
  本来就没有这样一个反党小组织,格柏乌怎么查得出它的章程和组织结构系统?直接参与其事的盛忠亮后来说,“只发现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证据,含糊其辞地说明存在这一组织的可能性”,“当时并不相信它曾正式存在过”。但“在权力斗争中,夸大其词的手法可谓屡见不鲜”。
  王明还向米夫建议,请留在莫斯科的向忠发到中山大学作报告。向忠发报告中不仅声称“江浙同乡会”是“反党小组织”,还捕风捉影地说,他们与蒋介石有勾结,受蒋介石的经济帮助,还听说与日本领事馆有勾结,如果不解决,他们以后会“公开地反革命,投向蒋介石来屠杀工农”,或“走到小资产阶级反动政党(如第三党)里去”,或者“留在党内捣乱破坏”。他疾言厉色地说,须“消灭其组织”,“对组织中领袖和中心人物予以严厉的制裁”,对积极分子应“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他还威胁要“枪毙”一些人。在场的学生听得目瞪口呆。
  被诬陷和牵连的学生清醒过来后,愤怒地以各种方式申诉。这时,向忠发催促米夫尽快严厉处置“江浙同乡会”,写信给共产国际执委会,表示对米夫拖延处理不满,认为“处理越快越坚决越好,立即消灭这个组织”。一周后,共产国际作出回应,决定由共产国际负责人皮亚特尼茨基收集“江浙同乡会”材料,并让中共代表了解;中共代表团要发出公开信,说明“江浙同乡会”的性质和活动问题;中共代表团与有关学生谈话;对于被处理的学生应进一步采取哪些措施;责成米夫与联共(布)中央协商,对所有学生进行审查,让有才干的学生回国工作,把那些不愿意学习的人遣送回国。
  此时,米夫觉得格柏乌提供的“证据”中没有一件可以直接证明“江浙同乡会”的存在和它的性质,难以向各方面交代。6月26日,米夫在中山大学党务报告会上宣布,停止追查“江浙同乡会”,说这不是中大的任务,这个组织已经解散,只需处罚为首分子,学生要停止有关争论和互相猜疑与揭发检举,务必改善同志之间的关系。   但到7月14日,在中共六大上刚当选为总书记的向忠发,却又召集一个会议,讲所谓“江浙同乡会”事件经过,再次肯定这一所谓反党秘密组织存在,表示新一届中共中央查处的决心。王明在会上发言,俨然以总结的口气,大讲“江浙同乡会”的来源、性质、活动、发展趋势。会后,由向忠发主持通过了《对于江浙同乡会的意见》,强调“江浙同乡会”是有理论、有章程、有活动的反革命组织。由于这个文件是由总书记向忠发亲自主持制定的,因而中共代表团只能根据它来处理“江浙同乡会”问题。
  中共六大闭幕后,1928年7月22日,因“江浙同乡会”案被开除的学生胡士杰等,到克里姆林宫求见斯大林和莫洛托夫,要求平反。斯大林等不在,联共(布)中央监委书记雅罗斯列夫斯基受理此事,说已收到他们6月29日的申诉信。7月24日,联共(布)中央监委调阅共产国际东方部和格柏乌所有“江浙同乡会”案材料。紧接着,7月27日,成立了以雅罗斯列夫斯基为主席的联合审查委员会,重新审理所谓“江浙同乡会案”。共产国际东方部、苏联军委、格柏乌和中共代表团都有代表参加,中共代表团正式代表为瞿秋白和周恩来,但按中共代表团的建议暂由苏兆征、关向应代替。当时,正是共产国际六大开会期间,雅罗斯列夫斯基规定8月1日至6日“江浙同乡会”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要到联共(布)中央监委看材料,向涉案人提问,而瞿秋白正在共产国际六大会议上昼夜工作,8月4日,他还在第22次会上发言。因而提出由别人暂代他参加案子复查。至今没有材料证明他这时参加了案子复查工作。周恩来参加了,密档中他亲笔修改的文件可证。雅罗斯列夫斯基亲自阅材料,听证词,出席调查会。一次调查会上,他问中山大学学生公社主席王长熙,要他把所见到的情况说一下。王长熙竭力推卸责任,但也不得不承认并不存在“江浙同乡会”。雅罗斯列夫斯基又问孙冶方,那天在房间里聚集了哪些人?孙冶方如实作了回答。审查委员会还问了其他在场的当事人,他们也一致否认有所谓“江浙同乡会”。调查委员会查证了格柏乌那封被作为江浙同乡会的所谓重要证据的蒋经国的信,那封信中只有“吃中国饭”,“会费还没有交”等语,与反党反革命的政治问题不沾边,基本澄清了事实。雅罗斯列夫斯基还与各方负责人包括库马罗(格柏乌的负责者)、皮亚特尼茨基、布哈林、米夫和中共代表团谈话。8月10日,他提出了《关于所谓“江浙同乡会”或“互助会”事件的报告大纲》,认为“江浙同乡会”并不存在,“指控被怀疑参加这个互助会的同志反党、反革命、与国民党右翼军阀分子有联系、支持(谭平山等人的)第三党、试图夺取中共领导权和实现这类政治目的,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报告大纲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江浙同乡会”的存在及其反革命性质,指出解决这事件的正当办法是,对于企图组织互助性质的小组织而未向党报告的党团员,进行必要的党的教育。这个报告否定了先前把所谓“江浙同乡会”定为反动组织的调查材料。
  报告中有一段话值得注意:“在材料中间的所有调查,有许多自相冲突的地方。……甚至于中共中央委员也有被说成与江浙同乡会有嫌疑的。
  有一个调查上说瞿秋白道:“这是一个政治投机者,在中国共产党分化的时候,夺取了总书记的位置,他想组织自己的一派,来用以进攻其他的负责人。”报告的结论是:这种调查材料是“不能相信”的。从这份调查中可以看出,别有用心的人想把瞿秋白卷到这个事件里,把他当作同乡会的后台。
  三
  联共(布)中央监委、共产国际受理受害者的申诉、组织复查,显然同时是对向忠发在中共六大作为新的总书记主持会议做出的7月14日决议的复审,因而中共代表团虽参加联合审查委员会,却采取了维护7月14日决议的态度,曾到中大等学校与党部讨论,周恩来曾要求中大支部局提供一个确切的“江浙同乡会”人员名单。中大支部局提供了一个71人的名单,但在7月27日联合审查委员会听取俞秀松、周达文等受害人申辩的听证会上,中共代表团几乎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俞、周等的申辩与事实不符。然而,参加联合审查委员会的中共代表直到雅罗斯列夫斯基作了结论性报告之后,仍然“坚持要处罚俞秀松等……多数同志”,坚持“一定要把他们视为‘反革命’”。后来,中共代表团还是作了些让步,8月17日,周恩来代表代表团致信联共中央,作了一些妥协:一是放弃对众多学生的指控,将“江浙同乡会”分子锁定为蒋经国、孙冶方、卢贻松等12人;二是虽仍认定其组织存在并且严重怀疑为反党性质,但作为内部问题处理。
  8月下旬,经联共(布)中央授意,联合审查委员会形成决议,责成雅罗斯列夫斯基、共产国际监委代表皮亚特尼茨基、米夫和中共代表起草告苏联境内中国学生和党团员书,试图统一认识,温和处理。但是这个文件,没有达到统一意见的预期效果。联共中央监委雅罗斯列夫斯基起草的告苏联境内中国学生和党团员书,由周恩来作了多处修改,如将“企图组织”物质互助团体改为“曾经组织过”;将“把能够引起严重的且有危害的结果的东西当作开玩笑”改为“当做开玩笑来掩饰对党秘密的组织”;把“应采取党的教育方法”改为“主要是采取党的教育方法,然而……显出不足时……不能不采取最后的组织办法”。
  9月6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同意并转发联共中央监委8月10日决议,完全否定原案,申明不存在“江浙同乡会”反党秘密组织,要求在苏联境内有中国留学生的地方“立即消灭不健康的非同志式的关系”,宣读号召书,“举行座谈会,彻底消除互相不信任气氛和互相中伤等行为”;“重新考虑”涉案被处理学生的“调离问题”。这个决议中说,“向米夫同志指出,他在中国劳动者大学学生大会上,根据未经核实的材料,说存在地下组织,并且未在任何相应的党的机关提出这个问题,他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等等。对米夫的批评,实际上自然也是对向忠发和中共的批评,只是碍于两党关系,没有点向忠发和7月14日中共中央决议的名。
  9月6日,联共中央监委决议和告苏联境内全体中国学生书由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同时通过并转发后,问题并没有解决。因为告学生和党团员书中,还同时保留着中共代表的修改文字,而且没有正式公开对所谓“江浙同乡会”案及涉案受害人平反。这样,“江浙同乡会”到底有没有的问题,是不是反党小组织的问题,仍然在留学生中不断酿发纠纷。部分人,尤其是王明等,继续利用向忠发的名义,利用7月14日决议,压制、打击以致迫害涉案者和持不同意见者。   共产国际六大期间,8月6日,瞿秋白致函约联共(布)代表团核心小组负责人与中共代表团核心小组会谈中国同志加入联共等9个问题,这一天正是联共(布)中央监委雅罗斯列夫斯基规定的联合审查委员会委员阅读案情材料、找人谈话截止的日子,而8月11日联共(布)代表团决定派包括雅罗斯列夫斯基在内的三人与中共代表团核心小组会谈9个问题时,正是雅罗斯列夫斯基作审案结论报告和联共(布)中央监委作出有关《决议》的第二天。看来,至少8月11日或之后“会谈”时,瞿秋白与雅罗斯列夫斯基有过议论案情和审查工作的机会,而且不能不谈到案子材料中涉及瞿秋白的问题。瞿秋白和涉案的董亦湘是常州老乡,他们都与雅罗斯列夫斯基夫妇有来往。联共(布)中央政治局9月6日讨论通过和转发监委决议和告学生及党团员书,而瞿秋白正好在前一天离开莫斯科到苏联南方参观,当时已知处理案子的结果和方式。——他是中共代表团团长,联共(布)中央尤其是雅罗斯列夫斯基不会不告诉他。
  瞿秋白对此案的看法和态度如何呢?中共中央的7月14日定案决议是新当选的总书记向忠发在中共代表大会上亲自主持、“坚决”敲定的,况且案涉瞿秋白自己,这恐怕是他不能没有顾虑的,回避联合复审委员会的具体处理工作,维护中共中央和向忠发的成文意见之外,他难以另有选择。但联共(布)中央、联共(布)中央监委否定此案的决议,他一定知道,在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他不会认为存在那个所谓反党反革命的秘密组织,不会去追查和迫害涉案人。这从后来的事实可证。
  瞿秋白从疗养地回莫斯科之后,原来处理此案的周恩来等都已回国,他再也无法回避此案的遗留问题。许多涉案受害人纷纷向代表团申述,反对把“江浙同乡会”打成反革命秘密组织的其他人也纷纷揭发有关谣言和诬陷。瞿秋白先是派邓中夏、余飞去调查,找申诉人等谈话了解情况,后又亲自去,但均受到王明宗派的反对和阻扰。王明宗派骨干分子盛岳后来的回忆录说,瞿秋白“过问江浙同乡会问题时……向米夫和向忠发发起反击”,“亲自召见了十多位被当成是所传的江浙同乡会会员的人”,“要那些嫌疑分子向他提交书面材料,他们交了”,“支持他们”关于原案为冤案的“指控”。盛岳还说瞿秋白“向中央”写过认为原案“证据不足”的“报告”,而且中大支部局按米夫指示向他们“几个人”传达了“这份报告”。盛岳回忆的时间不确切,但他的总体印象——瞿秋白认为“证据不足”是不错的;他们认定瞿秋白是要求平反的“嫌疑人”的“后台”也事出有因。联共(布)中央在1928年9月6日同意并决定转发联共(布)中央监委决议和告学生及党团员书之后,没有公开给冤案平反,米夫也不会把联共(布)中央监委8月10日决议中对他自己实际也是对向忠发及中共7月14日决议的批评否定公之于众,而只是按联共(布)中央指示不再追查所谓“江浙同乡会”。在联共(布)中央决定不公开平反而只作正面教育,消除中国留学生中“互相不信任气氛和互相中伤等行为”的情况下,也不会试图公开平反,只能致力于“弥缝和缓和”内斗。然而,瞿秋白仍然被王明宗派等认定为对立派别的庇护者。
  四
  瞿秋白的确对米夫在中山大学和共产国际东方部的工作很不满意,对他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反感,所以在共产国际的库西宁征求有关人事安排时曾建议由鲍罗廷来代替米夫担任中山大学校长;张国焘也向库西宁提出,共产国际东方部的负责人和中山大学校长由米夫一人兼任,并不合适,因为东方部要指导中共,而中山大学校长免不了要参与处理中共内部的纠纷。联共(布)中央宣传部主张解除米夫的共产国际执委职务。9月15日,满腹牢骚的米夫被迫写信给共产国际负责人皮亚特尼茨基,提出解除他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职务或者学校里的职务。这是他的一个摊牌之举。他摊牌的结果是,9月18日,联共(布)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核心小组决定把米夫的“工作问题”作为“悬案”;同一天,米夫却被任命为共产国际东方部部长,瞿秋白被任命为近东部部长。此后,米夫对中共代表团更加傲慢和专横。
  米夫对瞿秋白的不满和排斥,还因为在一些理论主张上瞿秋白与他观点不同,常有争论。瞿秋白对“第三时期”理论的质疑和对于富农问题的主张,被米夫认为是右倾“错误”。王明步步紧跟米夫,把瞿秋白的这些“错误”与“江浙同乡会”问题搅在一起,进行攻击、诋毁。瞿秋白是他们当时打击的主要对象。有人回忆说,“带有迫害性的‘江浙同乡会’这个名字,仍旧像个鬼影似的被时常指责着,不时流传于人们的口上,有时还可以听到被引用来攻击某一个特定的人。这情形我当初不大明白,人们为什么要打这个并不存在的鬼。后来才逐渐弄清楚了,原来这是陈绍禹(王明)们的阴谋,目的在于打击瞿秋白。他们企图把瞿秋白描写为‘同乡会’的最高领导者。”(《双山回忆录》 王凡西 东方出版社 2004年3月版)
  1930年初,瞿秋白在《告中大学生书草案》中写道:
  从一九二八年二三月间到八九月间的“江浙同乡会”的纠纷问题,直到苏联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代表团的《告中国同志书》发布之后,方才解决。中国党代表团坚决的和苏联党和中央,共同指出根本改造的方针。一九二八年九十月间,该校发生新的争论和纠纷。
  这段话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不提中共六大上向忠发、王明等搞的决议,而以联共(布)监委和中共代表团的文件为正确结论。
  1930年1月16日,瞿秋白致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中,有如下一段话:
  江浙同乡会风潮的余波,至今还有痕迹。我前几天听见有人说:“中央监察委员会承认江浙同乡会的事件米夫犯有错误,其实,我们都是听的向忠发同志的话,所以只能说忠发的错误,不能说米夫的错误。”又有人说:“中央说学校有个人纠纷,是派别斗争,都是代表团不好,从恩来同志开始,代表团就只要说学校只有纠纷,没有政治斗争,以至于联共中央也相信这话。”总之,此校之坏现状是坏到极点。
  这段话写得很谨慎,似乎只是客观地叙述当时中山大学王明宗派等维护米夫和联共(布)中央威信而片面指责向忠发、指责中共代表团和周恩来。周恩来是共产国际六大期间处理“江浙同乡会”事件时的书记,所以有“从恩来同志开始”的话。但后又有“此校之坏现状是坏到极点”一语。他这是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向忠发、周恩来等表示,他绝不是王明宗派等妄诬的所谓“江浙同乡会”的后台,代表团也绝不会反对向忠发。不过,从对米夫在“江浙同乡会”事件中“错误”的肯定,可以看出他实际上也认为向忠发有错误。引文中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应当是联共(布)中央监委。
  (选自《瞿秋白传》/王铁仙 主编 刘福勤 副主编/人民出版社/2011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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