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对策_控制事故三对策

  摘 要: 高校是一个人口密集的地方,人多事杂亦为常理,高校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也常见诸新闻媒体。在这一特殊群体当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导致严重后果,校方不论是在行政法律或仁道主义角度来讲,处理起来都是非常棘手的。本文对高校伤害事故的处理策略和方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普通高校 伤害事故 处理对策
  
  1.高校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式
  1.1建立和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伤害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不可预测的,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所以首先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而且级别要高,因为有些伤害事故会严重至致命的程度。我认为,这个领导小组应以校长或是书记为组长,从校内最高领导层的角度来处理伤害案件。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这个小组开就开始处理。这个小组可以有学校安保部门干部或是工作人员加入进来,负责业务范围内事情的处理。领导小组主要的设置目的在于最后的决策。有了这一步的设计,具体的工作也预设好分工,如事故一旦发生,接到讯息之后必须马上到现场进行处理,封锁现场,将原有形状保护起来,以备提取证据,保存证据,为此需要设置一个后勤工作小组。有些事故发生会有一定的挽救余地,如跳楼,一旦有人发现围观,事故者会产生犹豫情绪,如果有一个长于谈判的人出现,避免事故的发生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在领导小组下设谈判组专事急紧情状下的谈判工作。在处理紧急事故时,应该有两到三人负责后勤工作,负责现场紧急情况的救护。
  1.2明确任务,各司其职。
  设立各司其职的机制和专门人员,是为了在事故发生后可以从容有序地应对,不会临场乱了阵脚。事故发生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力挽回,如果确实发生不幸,就应以最快的速度救治受伤的学生,首先校医院应有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参与急救,如有条件则就近在校医院进行,如果特别严重则转送就近的大医院进行治疗,在此之前采取一些必要的救护措施。校医院的医务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应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及时到达现场;二是进行及时的救护;三是面对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急救事情必须要求校方转送大医院,万不可勉为其难,以为自己可以做,否则就会陷当事人于极其危险之境地。在现场的时候,要重视联络通讯工作,一定不能忽视,事故一发生就应向上级领导汇报,向相关方面上报,通知家长亦或监护人,情况严重的要通知公安部门介入。从以往的经验个案来看,有些高校即使发生了命案也不上报,以为自己能够处理,最后却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发生,这种教训值得吸取。
  1.3信息公开,安善安抚,防止事态扩大。
  除了做好以上这些工作之外,还要做一些配套的工作,以消除事故产生的负面影响,防止事态扩大。一旦事故发生,校方就会受到巨大的压力,受到来自各方的质疑,因为毕竟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情,校方总是面临一种有理也是说不清的不利境况。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校方必须开诚布公,及时地将事态的具体情形向广大学生和当事人的家长发布,让其了解事件的原因、经过,以及校方处理此事所采取的措施,以最大的诚意示之。如此方可稳定人心,消除疑虑。很多高校在处理这种事件的过程中选择保密,殊不知现在消息记录传播极快,根本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只要发生,其他的学生总是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知晓并传播,与其被以讹传讹,被背地猜疑,不如选择公开透明,将实情晓喻大家,并采取积极人道的措施来处理后续事情,这样反而会获得信任,树立一个负责任的形象。另外,在接待家长之时,有一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家长一般认为事情已经发生,无法挽回,总是想多要一些赔偿补助才罢。这时,校方应由领导小组出面,拿出诚意协谈。首先将家长安顿好,稳定情绪,之后再晓之以理,理清责任,拿出处理方案。在准备方案时可以由法律顾问和安保部门共同准备,准备两套以上方案为宜,一旦第一个方案不行,马上启动第二个方案。待事情处理完成之后,将这些处理过程一并形成材料备案,以防今后再次发生此类事情。
  1.4加强事故处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应由学校保卫人员或是有一定的谈判经验的人员组成。为了完满地处理好突发事件,组织这些成员参加专门的培训是非常必要的,还可以分别派送这些人员到公安部门交流学习,或是邀请专家到学校进行安全讲座,使其掌握较为专门的处理技巧。另外,还要做好证据工作,因为有些严重的安全事故有可能进入到司法处理程序,这样,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诉讼,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校方责任的承担。在做证据工作时有几点是必须着重考虑的:其一,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收集,因为有些证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没有收集的可能了,如在情形多变的公共场合,事故发生地的布局随时会发生变化,这种情形就要以照片、摄像的形式记录下来,否则事后就不能收集到了。所以及时地收集证据是法律工作者奉行一项重要原则。其二,校方收集证据一定要光明磊落,不可为了一时逃避某种责任而曲意假造证据,或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让相关人员或是旁观人员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因为,证据如果要作为法律责任承担的依据,是需要甄别真假及其合法性的。当然,在收集证据时要谨小慎微,做到细致认真,收集证据时要注明来源,保留联系人的方式。
  2.多措并举,降低伤害事故的发生几率和处置难度
  2.1购买安全保险,降低事故处理难度。
  高校发生伤害安全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校方在处理这一问题也是相当复杂和不适,发生命案,如果赔偿补助双方有分歧,当事人家属往往会无休止地闹下去。如此,高校承担了巨大的风险,特别是领导责任大大加重。显然巨额的索赔会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管理,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而针对高校的单位保险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高校从办学经费中拿出一部分来投保,当发生这种校方存在一定责任而无法避免的安全事故时,则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把这一责任从校方转移到保险公司来承担。另外,学生也可以购买人身保险,发生安全事故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此则这两方面的保险就可避免现今高校安全事故很难处理的局面。
  2.2提高预防,加强管理。
  现在大学生一般在远离家乡的地方求学,离家较远,与家长的交流变得越来越少。从年龄上讲,大学生处在一个正在走向独立的时期,慢慢地开始有意无意地培养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不少家长也认为,孩子上大学了,开始懂事了,可以不用管了。双方抱着这种态度,家长和学生联系的时候主要是给他们寄生活费,交心的联系越来越少,大学生在外的所作所为家长也不尽知。从校方来讲,大学的老师负责讲课,一周只知道按照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某教室把课上完就没事了,期末给每个同学打个分,对学生一般不会去管。管理最多的是学生辅导员,辅导员算管得多一些,但是到了大二年级之后,行政管理就很少了。大学生有大量的时间是置于学校行政管理的空白之下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有一部分同学的独立能力较强,但是也有一部分学生的独立能力有限。在家长和学校同时缺乏必要的管理和关注的情况下,那些独立能力差的学生出现异常状况的机率就变得很大。所以要做好预防工作,还得从做好家长工作并完善学校的管理开始。
  2.3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除学生的心理疾病。
  大学生从知识层面上讲已经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大都知识储备丰富。但是在面临社会生活时比较脆弱,关键是心理素质跟不上,历事太少,心高气傲,容易激动,遇事不太考虑后果,全凭意气。学生在学校毕竟需要面对的事情太少,除了求学外,或是做学生干部工作,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谈恋爱,其他就没有别的什么了。总体而言,学生是很单纯的,所以缺乏历炼,普遍心理承受能力差,表现出不成熟。一般大学都设有心理健康咨询室。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学生通过寻求这一途径解决自己心理问题的比例很低,多数情况是任由其发展。在这样一个年轻气盛而又不成熟的年龄,由于心理健康问题导致冲突造成伤害事件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在大学课程中,应该有心理健康的公共课程,变被动地作心理咨询为主动地全面地辅导和梳理,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健康的心智,为其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提供良好的保证,这是大学应该为大学生提供的,而不仅仅是灌输知识。如果把心理卫生工作做好了,相信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会更有保证。
  2.4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网环境。
  以人为本,这不是一个口号,而是要付诸各项实践的。高校的发展也应该以人为本,时时关注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以及发展的动态。现如今,大学生离不开的不再是图书馆,而是网络,他们的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都与网络紧密联系在一起。键盘早已取代了纸和笔,屏幕早已取代了图书馆。走进大学的校园宿舍,会发现有很多同学正在使用电脑,有浏览网页的,有查找资料的,有看电影电视的,有玩游戏的,有聊天的,等等,学习、生活、娱乐通通都搬进了电脑。网络是个万花筒,什么都有,大学生拥有一些知识,具有一些能动性,虽然他们正在成熟中,但是毕竟不成熟。例如,网络上有些人叫嚣着貌似合理的反动观点,有的对社会的某些阴暗面大肆抨击,否定全部,这些观点由于披着某些合理性的外衣,极易混淆视听,造成对大学生的误导而被心怀鬼胎者利用。还有网络及一些媒体越来越情色化的倾向,对大学生影响极坏,在这样一个年轻且容易接受新事物的群体中传播,会严重地干扰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价值观。我认为,大学课程不仅仅是在所有的学生中推广计算机的使用这种技术性的知识――这个也许不用教都会自学而成,更为重要的是教会大学生怎样去辩别是非,理解这一受众最广的网络所包涵的真、善、美,如果培养出来的人才只知道一些技术性的东西,而不具备有辩别是非的能力,那么后果是很可怕的。虽然我们无法用具体的数据来说明网络与高校的伤害安全事故有关,但是可以确定无疑的是网络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大学生,所以从这一角度出发,校方理应在这一方面做好全面的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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