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的规则结合起来解决流通问题] 非正式制度

  观点摘要  农产品流通不畅的症结在生产环节,必须从基层抓起,自上而下地建立有效的组织农民的机制。不仅要靠资本激励,更要靠服务产生激励。把正式的制度和农民普遍的生活方式等非正式的规则结合起来,是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的良策。
  供销合作社作为长期扎根农村服务的组织,如何才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解决三农问题,最主要的一个路径就是建设新型的农村经营服务体系。在最初,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经销网络涉及最多的是农村经营。比如,供销合作社开超市、卖化肥。但是,这些事情,农民个体户也可以做。对于供销合作社来说,应该把立足点放在社区综合服务的供应上,依托综合服务把供销合作社建成具有农产品服务体系的组织,这应该是供销合作社未来努力的方向。
  既然目标已经确定,如何才能实现呢?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努力解决经营的问题。另外,供销合作社应该把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和农民结合起来,进一步助农增收,实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宗旨。我们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农产品经营体系的症结不在农产品本身。中国的农产品问题关键在生产环节上,现在的农产品生产要求规模化、标准化,而标准化的生产背后基本上是组织农民的问题。要解决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问题就必须从基层抓起,自上而下建立起有效的组织农民的机制。
  现阶段农业的生产方式主要是分散经营,并且受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小农经济必然会带来一些问题。既然要建立经营体系,就要靠从头到尾的“保姆式”服务来完成。先从做示范开始,为农民提供种子、农业生产资料,手把手技术辅导,同时,还要想方设法解决农民在生产上遇到的资金问题。一直护航至农民能够自觉改变生产方式,实现标准化生产。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的力量由小变大,生产由分散变为集中。
  其次,需要一个组织能够把农民组织起来,与市场进行对接。这个组织不靠资本激励,而是靠服务产生激励,真正使农民获得利益。供销合作社正是这样的一个组织。
  要想实现中国的农业产业化,仅靠农民的力量是不够的,还要建立一个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因为一般的农民或者是种田能手、卖菜能手,他们手里没有足够的资源和市场上的其他力量进行竞争,同时自身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和市场上的龙头企业等竞争所耗费的成本就更高。因此,除了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外,我们还需要建立一个这样的市场主体:他们既能把农民组织起来,又能为农民进入市场打开通道。供销合作社就正是这样的一个市场主体。供销合作社的宗旨是为农服务。这就决定了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体系主体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就是从基层做起。从理论上讲,供销合作社这样一个主体和组织,从他的性质上看,可以解决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确实能够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组织农民的制度或者机制。供销合作社能够把正统的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在经济、生活中所采用的方式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适合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新型的组织制度。第二,能够形成不仅仅靠资本,而更多是靠服务来形成一个激励机制的组织。趋利性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则,因此,如何才能让农民在市场上获得切实的利益,不能仅仅靠资本连结,更多地要靠服务来连结,只有这样的组织才能真正实现为农民服务,为农民的利益着想。因此,国家的扶持资金应该更多地放在供销合作社组织上来,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真正获益。
  因此,当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想要把农民再组织起来,就必须寻找一个最合适的组织形式。如果这个问题没有解决,那么一切的东西都是空谈。
  第三,现在,很多人持有一个观点,认为把农民组织起来不安全,不容易控制。其实恰恰相反,单个农民的力量非常微弱,要想和强大的市场抗争胜算很小。如今,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这种组织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了,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难以相处。其实,只要让农民知道,供销合作社办的事情是与他们自身的利益休戚相关,他们自然会拥护。就像农民专业合作社让农民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让农民在土地里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效益。农民就愿意和供销合作社打交道,愿意把自己种植的农作物交给供销合作社销售,愿意接受供销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服务。所以,要解决农村落后、农民贫穷的问题,就必须找到一个合适的组织,在这个组织里,应该把农民作为客户一样来对待,让其他组织也加入进来,共同为农民服务,为农民的生产和销售打造一个平台。通过为农服务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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