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流通体系重构有形之手需发力_多点发力 体系建设

  在我国农产品市场,“买难卖难”和“卖贱买贵”等现象已成多年未解的顽疾,渠道不畅、流通成本过高已成为社会公认的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专家指出,从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同步入手重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立大规模、集中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是未来解决之道。
  飞速发展的经济已向我国现有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出新的客观需求,重构农产品流通的产业链,构筑新的农产品交易模式,正在上游的农户、中游的经销商和批发市场、下游的超市间悄然进行,他们开始了自身前后产业链的延伸和对接,以期能够彻底打通产业链,以此来稳定整个农产品的供应。
  在上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52.17万家,随着合作社力量的不断加强和壮大,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在中游,大的经销商和批发市场开始把销售网络向下游延伸,在终端市场建立了直营零售店,以期打造一个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产业链;在下游,超市利用两种模式打造产业上游供给,一种模式是一些经济实力较为强劲的超市自身投资打造农产品供应基地,另外一种模式则是超市与上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缩短、畅通产业链条。
  虽然,农产品流通体系内部组成主体正在促进流通模式发生改变,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实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6.4%,有能力建设销售终端的批发市场寥寥无几,“农超对接”面临着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和超市动力及能力不足,我国冷链物流不健全导致鲜活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损耗严重等等一系列重构农产品流通体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组成主体来说,很难在短期内得以解决。因此,破解产销地农产品价格悬殊的“怪象”,除了变革产业链、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推动作用,还需各级政府“有形之手”果断发力,大力推广订单农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缩短流通链条。
  各级政府应扶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大型农产品零售企业、大型农产品运输企业、产销联营的大型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着力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包括发展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等现代交易模式,加快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等;着力加强产销衔接,包括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等;着力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包括综合运用储备调节、区域调剂、进出口及加工贮藏等手段,确保主要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等;着力加强市场规划布局,包括围绕全国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禽蛋、花卉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地,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和北京、武汉、成都、西安、沈阳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全国大型集散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
  就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说,政府适度干预下的农产品流通体系重构能较好地实现市场功能和政府功能的有机结合,应当成为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的主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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