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国媒体体育传播消极影响之思考_传播消极言论的危害

  摘 要:文章运用文献资料、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和逻辑分析法、比较法等,在多元视角下对当下媒体体育传播的诸多消极影响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旨在通过对当下我国媒体体育传播运作过程中偏颇与不足的强调,来引起社会、媒体和大众的注意,为推动当前和未来媒体体育健康传播提供点滴理论依据。
  关键词:我国 媒体 体育传播 消极影响
  
  体育作为一种蔚为大观的社会现象,是人类为适应生产需要和自身发展等,而在各种实践中所创造的产物,是一种以体力出成果而以智力为灵魂的文化活动。从古到今,在人类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同一的、普遍的、稳定的,且又是与其他的社会活动根本区别的,体育的质的规定性是:有目的地以身体活动为基本手段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活动。体育过去是、今天是、将来也必定仍是――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人们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任何将体育片面或单纯理解为娱乐、运动、竞技或者是脱离人的身心发展的其他活动(政治化、商业化等)的做法,都是违背体育本质的,都将导致体育的改写及其社会效益的异化。
  同任何文化形态一样,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体育,其生存和发展也需要媒体的传播。尤其在大众传播时代,体育的传播和发展已离不开媒体,媒体也离不开对体育的报道。体育运动通过传媒通道,被输送到处在不论远近的大众日常生活之中,而媒体又借助于体育运动的魅力,吸引着无以计数的“眼球”。然而,随着体育与媒体关系的进一步演进,由于商业化的过分追求,使得当下媒体体育传播日益沉湎并局限于一个相对封闭、狭隘的竞技体育空间里,且在传播体育竞技的过程中,有相当大的比重是无关体育赛事本身的新闻信息的传播,甚至有时是借题发挥并大肆炒作,而关涉国民身心健康的大众体育、民族传统体育及与竞技体育有关的人文信息传递往往被置于边缘地位,从而造成当下媒体体育传播的诸多消极影响:
  
  一、异化了体育的真义,扭曲了大众体育价值观
  
  媒体体育传播是人们共享体育文化的过程,也是人们接受不断被媒体化体育所传送并强化过的体育价值观的教化过程。媒介通过对传播内容的选择和在受众中的长期渗透,受众就会逐渐在媒介的影响下形成各自头脑中的“信息体育世界”。这种媒体体育对广大受众的长期“培养”在传播学中被称为“涵化分析”。如,电视通过自身的技术和逻辑向广大受众提供了极佳的视觉冲击效果,其直观、鲜活、毫不隐讳地表达了媒体体育的象征性意义和作用,以及表层的文化学、社会学价值。但电视体育并非仅代表着这些近似客观的显性文本意义,而是有意无意间折射出更多隐性文本内涵,即透显出更深层的背后意义――电视系统所有者、制作者以及广告商、媒体赞助商的文化价值观,以及民族主义、性别主义、商业主义等原本游离于体育之外的内容。放眼电视与体育狂欢的朝朝暮暮,人们很难发现有关能正确阐释体育本质的体育。
  体育观是人们对于如何认识体育的根本观点。没有对体育本质的科学理解就不可能有正确的体育观。所谓体育的本质是指:“有目的地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促进身体健康发展的文化活动。”[1]而媒体“再现”的体育形象和信息强调经过选择的主题,即确认他们认为重要的议题和看待与解释世界的具体的方式。研究表明,美国媒体体育强调动作、竞争、最终分数、成绩统计、记录、核心运动员和赛事、抱负、英雄行为,以及运动员的情感和个性。其实,当下我国媒体化体育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当人们沉溺于这样的体育传播环境里,长期以往,其体育观如何不受影响?有怎样的体育观,反过来又对体育实践以影响。如人民网2006年04月20日的新闻“中国学生体质调查:学生胖而无力危及国家竞争力”(人民网http://sports.省略)及新华网2006年09月2日的新闻“升旗也能累晕我国青少年体质如此孱弱谁之过?”(新华网http://www.省略.)就充分地说明了媒体化体育时代所造成的弊端,由此可反观当下人们的体育观被电视化体育所扭曲的严重程度。[2]
  
  二、破坏了体育发展之路
  
  (一)打破了体育内部的平衡
  透过经济共生下的媒体和体育的“联姻”,我们发现它们之间的“爱”是不对等的。因为作为社会文化的体育,其要发展,就得传播。所以,它对电视等媒体的爱是真诚的、出自肺腑的,是真心想借媒体,尤其是电视的神威,而走进千家万户,去造福社会大众。当然,体育在付出自己对媒体的真爱的同时,也真心地呼唤着媒体对自己的珍爱,希望电视对自己的爱是真心的、是全方位的。然而,现实是无奈的,也是残酷的,媒体对体育的爱从来就不是全方位的,而是有选择的。随着以全球化、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为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过多以竞技体育及其“延伸”(色情化、明星化、暴力化等)为传播对象的现代媒体体育传播,正在引导人们对体育文化整体的误读。
  当下人们眼中的体育,已是经大众媒体虚拟化的,其造成了体育传播诸多不平衡――精英体育与大众体育、“热”项目与“冷”运动、现代竞技与传统养生、男性与女子、成功与失败等。电视所关注的体育,更多的是对“成功主题”的颂扬,对胜利者的大肆吹捧,继而放大他们在成功道路上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对比之下,似乎在告诉人们失利运动员之所以失利,完全应归结于其不努力的结果。电视还经常通过夸大精彩场面、杜撰不存在的对手,并捏造值得一读和一睹的重要事件来“天花乱坠地宣传”体育竞技。电视因经济利益背后的“人气指数”追求,造成对某些项目的特殊偏爱,破坏了体育运动项目发展的平衡及其在人们心目中的正常地位。与此同时,关涉国民身心健康的大众性体育活动及民族体育却被媒体有意忽视,难见天日。
  (二)主宰着体育项目的命运
  信息时代的大众接收体育信息的渠道主要是媒介,他们接触到的体育信息也主要是媒体传播中的体育。所以,那些适合于大众媒介传播的体育项目必然会对大众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并在受众中赢得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使得该类项目在与大众的互动下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而对另外一些体育项目来说,会因为媒体的“冷遇”,逐渐被大众所忘却而边缘化。体育机构已认识到:传媒的关注程度决定了各个项目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也造成了体育机构与体育组织之间的贫富差距,特别是电视的关注。因此,现代体育运动要想成为媒体愿意传播的内容,就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按照媒体逻辑对自身加以改造,否则将难以走进大众的怀抱。
  媒体在给人们带来精彩的赛事和赛事的精彩的同时,也深深地介入、影响并干预体育本身。对于当下体育的发展,媒体尤其是电视的作用已越来越突出,几乎到了体育项目首先要有观赏性,且适合于电视转播,才能有机会张显个性魅力,并拥抱大众。正如美国人洛伊所认为的:“电视实际上控制了职业运动的命运,既表现在形式上,也体现在经济基础上。”而萨马兰奇的预言――“将来的体育运动会简单地归为两类:一类是适合电视的口味,另一类则不适合,体育项目只有在属于第一类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发展,否则要么衰落,要么踏步不前。”[3]则更是直截了当、一针见血。
  
  三、滋生骚乱,增加社会不稳定性
  
  正如W・李普曼所认为的,大众传媒的内容是一种“拟态环境”的营造,媒介通过对象征性的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后,再向人们提示的环境,其制约着人们的认知和行为,且对客观的现实环境产生影响。美国学者格伯纳认为,由于大众传媒的某些倾向性,人们在心目中描绘的“主观现实”与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这种影响不是短期的,而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培养”的过程。我国媒体体育传播过程中,对存在于体育运动中的一些不良社会问题如黑哨、赌球、兴奋剂等报道过度,负面信息传播“超载”。特别是两年前的中超罢赛事件,被媒体闹得沸沸扬扬――不少“革命”性字眼频繁地出现于媒体的报道中;不健康因素的信息传播比重上升,给公众营造出社会不稳定的“拟态环境”,造成公众心中的体育与实际存在的体育现实的偏差。
  媒介还常常空穴来风、小题大做、故弄玄虚,传播的内容趋向于同质、平庸、低俗,甚至热衷于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每遇体育赛事,尤其是国际大赛中,众媒体总是极尽自己之能事,对赛事就像对待一场国际战争一样,大张旗鼓、浓墨重彩地大加渲染,更多的时候还提前“预热”观众的激情,任意拔高赛事的重要,惟恐人们不领情。偶遇赛场一点小冲突,如涉及裁判失误(误判、错判或漏判等),往往在事情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只抓一点、不及其余、过度渲染、无限上纲、乐此不疲。这样做表面上好像在行使舆论监督的功能,实则此时最易激发观众情绪,激化矛盾,扩大冲突,产生社会结构性压力,而社会结构性压力(如观众暴力、骚乱等)是“集合行为”发生的温床。这样的事例已不少,我国足球界的“5・19”事件、“兵败汉城”事件、《十问》事件等,哪个不与媒体的不当宣传有关?[4]
  
  四、资源浪费和公信力下降
  
  体育新闻因具有强烈的可读性、娱乐性和刺激性、悬念性,而倍受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这无疑使它成为新闻媒体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之一。合理、科学、有序的竞争不是什么坏事,它能提高记者工作的效率,以及体育新闻产品的质量。但当下体育新闻界盲目的恶性竞争,已造成媒体资源浪费和公信力下降。其突出表现在媒体对体育新闻人才、资源和市场的无序竞争上。
  (一)对体育新闻人才的竞争
  随着新兴媒体的不断涌现,体育传播高素质人才需求日益急迫,而高水平体育新闻传播人员的培养和成长,需要一段过程的锻炼和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不可能一蹴而就和拔苗助长。再说,一个优秀体育传媒品牌的培养也需要精心培育。但当下一些记者急欲成名、媒体急欲立业、投资方急欲利润回报,三方都打着自己的算盘,各唱各的调,导致了体育传媒人才市场的恶性竞争。因为是同一个圈子的人才流动,所以部分相对“弱小”的媒体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导致原本就稀缺的人才被无序的市场不断稀释。加上部分心图“实惠”的记者的跳槽也过于无序、频繁,这给整个体育传媒行业带来不少负面影响,使得中国体育传媒难以做大、做强,水平也难以得到提高和突破。
  (二)对赛事资源和目标市场的竞争
  当下,媒体因为仅仅面对“狭小”的竞技体育空间,所以恶性竞争不可避免,带来的也必然是产品的同质化,甚至庸俗化,这不能不说又是一种浪费。一些媒体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往往不择手段地采取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合理想象等手段挖掘新闻,或一味追求所谓独家新闻、内幕新闻、爆炸性新闻,导致各种弊端层出不穷;有的记者心情浮躁,报道中的轻信与盲从令人乍舌,导致娱乐过度走向庸俗;有的记者不懂体育、自以为是,因缺乏基本的体育运动常识,导致报道中笑话百出、贻笑大方;有的记者或评论员在体育新闻报道中喜欢对胜者赞扬过度,对负者贬斥、讥讽乃至侮辱有加,一味以成败论英雄,导致体育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等严重缺乏;部分地方新闻媒体在对体育比赛的报道中失去客观公正的立场与态度,使得地方主义色彩盲目泛滥。诸如此类,有关新闻职业道德的种种不良表现严重败坏了体育新闻工作者的声誉,损害了体育媒体的公信力。
  
  五、受众的个性消融、人格分裂
  
  媒介在不停地把现实体育加以符号化、流行化,并以强势或娱乐的形式向观众输出,观众对于体育文化的口味和消费的习性可以说都掌握在媒体人手里。从传播学视角看,当下大众缺失的全球化体育传播系统,其传播模式可分解为两部分:一是体育精英“领袖”与媒体建立的一种直接的“刺激――反映”模式;二是媒体与受众之间的“生产――消费”模式。在这种分解中,体育传播的主要对象成了媒体而不是大众,大众的意见和要求已渐渐处于边缘化地位。因为在社会大众的面前有一个巨大的媒体系统充当了代言人角色。德国哲学家威尔什指出:“在媒介时代,我们从电视形象中接受的刺激越是丰富,越是强烈,我们对这些视觉形象的感知越是麻木和无动于衷。”对于受众而言,电视所提供的是一种体育快餐文化,是事先经过慎重选择且消化过的商业体育文化,包括预先已形成的思想。由此可见电视体育传播对受众个性化欣赏的消融。在媒体过度商业化追求下,受众已成为特殊的体育消费者,他们更多的是去消费精英化、仪式化、娱乐化和可视化的媒体产品,而不愿去参与体育。因此,在全球化体育传播中受众因式微而造成了人格的分裂。[5]
  
  六、误导青少年的成长
  
  随着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中“体育地盘”的巩固和扩大,媒体开始主宰传播的体育内容,并逐渐左右了人们对体育的理解。因为,当在现场观看体育比赛时,人们的观点是以赛场为基础的,是属于集体的。而媒体体育则通过一套完整的评价机制,包括专家、图表、战绩、重复讨论等,赋予了另一种价值――体育竞赛仅成为媒体叙述的一部分,其自然属性已大大降低。媒体在传播体育赛事的过程中有意或无意携带了不少“毒素”和“垃圾”――暴力、色情、虚假信息及粗俗内容等,有时媒体甚至是错把垃圾当宝贝或把无知当荣耀。所有这些,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来说负面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一)暴力传播过度,“培养”过激行为。
  在一些体育报道中,国与国之间似乎除了战争还是战争,如“德意志血洗英格兰”、“高丽战车碾过巴林”、“10分钟玩死阿曼”等,不胜枚举。人们喜爱体育新闻大都为了消遣娱乐,为了适应这种需求,新闻工作者采取适当的方式努力渲染一下气氛,其初衷本身无可非议。然而,我们也不得不考虑这种报道方式对社会,尤其对青少年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若传媒执意过分报道体育暴力、球迷骚乱等信息,则“不辨菽麦”的青少年就会觉得暴力行为在社会上是正常的、普遍存在的和被社会所接受的。在一定的环境刺激下,他们很容易就会模仿媒体体育中的暴力行为,甚至把其作为英雄的表现。如上世纪80―90年代,为了表示庆祝中国女排获得五连冠以及中国足球冲出亚洲参加世界杯比赛等,国内的各大媒体大张旗鼓地给予了宣传,使得国内人民热血沸腾、群情激昂,各地纷纷集会游行,引起了交通堵塞不算,还出现一些青少年学生烧扫帚、烧桌椅、扔瓶子等过激行为,这中间包含着不少暴力的因素。这充分说明,过热的宣传把青少年对体育的认识带到一个虚拟的高度,并会导致青少年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违背了正常道德行为。[6]
  (二)色情传播随意,误导身心扭曲。
  媒体体育传播满足了受众信息需求这一基本功能之外,所传信息也在不断补充、调整、覆盖受众已有的知识、经验,影响着受众的价值体系和行为方式。信息时代的大众传媒,已经成为促进个体社会化和整合社会的主要工具。近年来,本无可非议的体育新闻娱乐化,在媒体竞争中却走向另一个极端――色情内容增多,这集中表现在报刊的封面、标题、图片上。如,《新周刊》2002年5月15日的“世界杯期间的外遇”专题20篇文章的标题常用词汇是“性高潮、性爱、性感、球球、外遇、私生活、非常男女、她们、女人、男人、女权、八女”。《南方体育》标题常用词汇多涉及到性,包括“初夜、性、美女、处女、阉割、销魂、勾引、性生活、禁欲、裸露、性感、屁股、坟墓”等。文字说明也是赤裸裸指向女性器官,如《南方体育》:处女,带上鞭子的低级趣味(2002年6月14日,22版);有一个器官叫臀部(2002年6月17日,22版);英巴三版女郎也风骚(2002年6月21日,24版)等。[7]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如长期浸泡在这情色之中,后果是不言自明。
  (三)庸俗信息泛滥,认知能力受扰。
  由于利益竞争和技术等原因,体育传播的内容很难做到严格的审查和核实,这使得有用的和无用的、正确的和错误的、先进的和落后的混杂信息充斥体育报道之中。如面对着狂热的体育迷,胜者得到的是“英雄”的桂冠,负者往往要受到唾骂斥责,甚至遭到侮辱和人身的攻击;出现的一些体育事件丑闻,以及少数体育明星吸毒或者不能洁身自好的行为,媒体只当一般社会新闻处理,而没有深入地分析与探讨其成因。还有,一些媒体热衷于传播道听途说的有关明星们的无聊琐事,甚至连某明星的生日蛋糕有多大、蜡烛有多粗都加以渲染。另外,个别的媒体把某个因迷足球而辞去工作的所谓“球疯子”,把某位因爱足球而舍家离妻的所谓“铁杆儿球迷”当名人宣传等。由于青少年年少而缺乏批判眼光,身心特别容易受到损害,并易造成对体育的正确认识和爱国主义思想的日渐淡薄。以上这些林林种种的“畸形”宣传方式及其所树立的偶像,对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和社会认知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综上所述,尽管我们不能简单赞同“存在即合理”的哲学命题,但我国当下媒体体育传播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无疑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即有其文化发展的“场”,这“场”不断地为体育新闻传播提供着生命的养分,它一天不改变,恐怕我国现时的媒体体育传播现象很难有彻底的改观。但跨世纪的体育呼唤人文精神,要求我们学会关心,实施关怀,回到以人为本的体育本真世界。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以及社会“雷达”和“守望者”,大众媒体具有“监视环境”、“引导舆论”的功能,能够协助人们认识复杂的环境与事物,引导公众对社会的评价和舆论。因而,媒体体育传播者在实践中应时刻牢记这一点,凭着对党、社会和社会大众负责的精神,提高服务的品质,遵循新闻报道原则,以真实客观的事实来取信于大众。所以,通观其二,不难看出我国媒体及其学术界在加强社会责任以及体育传播中正面功能发挥的道路上责无旁贷,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杨文轩等.体育概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P16.
  [2][5]王庆军等.当前体育电视化的弊端[J].体育学刊,2007.3.
  [3]王大中等.体育传播――运动、媒介与社会[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P203.
  [4]杨万友等.从传播学视觉看足球流氓暴力行为的原因[J].北京:体育文化导刊,2007.2.
  [6][7]曹建伟等.对我国体育新闻传播态势的理性思考[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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