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食安办工作经费)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立项情况

  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榕开政办〔2015〕24号)文件“三定”职能及有关规定,设立“食安办工作经费”,用于开展食安办工作所需。

 项目概况:拟订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食品安全重点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促和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承担食品安全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全区性食品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监管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统一收集、分析、监测食品药品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建议;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顺利通过。创建食品安全城市顺利通过。

 (三)资金情况

  区级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由每年年初预算批复下达至我局。2017年实际到位数60万元,支出46.63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以一年为实施周期,实施主体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总 年食安办主要工作总 结如下:

  1、扎实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推进会,与镇街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印发 2017 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个监管所配置一辆执法车辆,一套快检设备。

 (2)开展示范提升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工作,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提升我区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工作,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全区1471家餐饮单位,383家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占比26%,完成25%的既定指标;开展餐饮示范街、小作坊示范点建设,新创中环广场示范街,38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省级、市级小作坊示范点各一家。

 (3)加强培训演练。牵头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和实战演练演练;开展小餐饮、小摊贩登记培训工作,推进小餐饮、小摊贩规范工作;在全区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制度,加强培训,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4)强化综合治理。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整治、食品安全大检查等整治活动44个。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组织监督抽检425批次,合格率99.06%,快速检测4136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全年24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合格率99.17%。

 (5)健全联动协作机制。牵头签订自贸区福州片区和马尾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协议,印发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工作,2017年区市场监管局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1件,区公安局破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3起,取保候审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27起,取保候审2人。

 (6)深化社会共治。开展食品知晓率第三方调查,提高知晓率;接受市人大、区人大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宣传活动,在区有线台、海峡时报、文明马尾、马尾那些事微信号进行科普宣传,在全区75个村社区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为食安委成员单位及村社区赠阅《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医药报》,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为全区14所公立学校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2、做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目标,出台工作细则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督促落实,按照市食安办要求,根据考评细则收集整理上报内业资料,迎接市里的考评。今年市对区食品安全满意率考核,我区取得第四名。

 3、加强日常舆情监测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结果及时向市局风险监测管理处反馈,2017年发布两个消费警示,处理反馈舆情一件。对于上级部门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部署辖区所按有关规定做好问题食品的后处理工作,2017年共处置75批次不合格食品。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及等级

  项目绩效评价总分:75.77分,评价等级:良好。

 (二)项目期初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项目期初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如下:

  1、投入目标

 (1)时效目标:目标完成率71.43%(期初目标编制7个,目标实际完成5个),未达到期初绩效目标(100%)。未完成目标的原因是预算执行率未完成预计目标。

 (2)

 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77.72%(当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数6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6.63万元),未达到期初绩效目标(95%)。未完成目标的原因是当年支出中38.23万元是上年度结余资金。

 2、产出目标

 数量目标:

 创城推进会:实际完成值10场(期初绩效目标值10场)。

 条幅、宣传册、其他宣传品:实际完成值条幅50条,印刷宣传册1万册,其他宣传品1万份以上(期初绩效目标值:条幅50条,印刷宣传册1万册,其他宣传品1万份)。

 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实际完成值4场(期初绩效目标值:4场)。

 3、效益目标

 社会效益目标: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检查结果:实际完成值“顺利通过”(期初绩效目标值:顺利通过)。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检查结果:实际完成值“顺利通过”(期初绩效目标值:顺利通过)。

 产出与效益目标基本完成。

  综上,该项目期初绩效目标投入目标完成得不理想,产出与效益目标基本完成。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存在问题

 (1)投入指标中时效情况的“绩效目标完成率”是 71.43%、支出情况的“预算执行率”是77.72%、“资金使用率”是77.72%,这三项目标完成得不够理想,原因是①期初绩效目标编制内容不完善,没有完全涵盖项目实际支出内容。②未认真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2)过程管理指标中绩效管理的“目标编制数量”7个(满分10个)、“目标个性化

 程度”5个(满分10个),“目标全面程度”4种(满分10种),这三项目标完成得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绩效管理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不会设置绩效目标等问题。

 (3)食安创建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些单位重视不足,力度不够。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薄弱,手段单一,氛围不够。

 2、改进建议

 (1)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全年的资金,应做到早谋划、早安排。建议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多结合实际监管难点和以往较突出的问题,合理制定工作方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落实好责任分工,定期监督完成情况,加强与项目具体实施科室和其他科室的沟通,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3)建议财政加大对食安委成员单位及镇街的财政支持力度,区效能办联合食安办加大对镇街及成员单位的督查力度。

  绩效自评指标得分具体分析

  1、绩效自评共性指标

 投入

  (1)时效情况:目标完成率=目标实际完成数量/期初目标编制数量=5/ 7=71.43%,得分6×71.43%=4.29分。(期初目标编制7个,目标实际完成5个)。

 (2)

 支出情况:

 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对应的实际支出资金/当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数×100%=46.63/60=77.72%,得分6×77.72%=4.66分。(当年度部门预算批复数6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6.63万元)。

 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对应的实际支出资金/财政部门核定额度数=46.63/60=77.72%,

 得分6×77.72%=4.66分。(财政部门核定额度数6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6.63万元)。

 过程

  (1)

 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保障: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得3分,我局按财政部门年度评价方案要求成立评价工作组得3分,共得6分。

 目标编制数量:期初每编制1个绩效目标得0.3分。期初编制7个绩效目标,得2.1分。

 目标个性化程度:编制充分反映项目专业特点的“产出与效益”类个性指标的,每1个个性指标得0.5分。共编制5个“产出与效益”类个性指标,得2.5分。

 目标全面程度:编制的绩效目标涵盖投入、产出、效益三类4种目标,得分5×4/10=2分。

 目标完成质量:目标完成质量=所有期初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算术平均值=649%/7=92.71%,得分为6×92.71%=5.56分。

 预算执行监控情况:未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并按要求填报监控表和监控报告,不得分。项目未列入财政重点监控名单并按要求填报监控表和监控报告,不得分。

 (2)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制定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得2分。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管理符合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得2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资金管理符合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

 财政、审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检查情况:项目未被财政、审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为检查对象,不得分。

 业务部门自查情况:业务部门未对项目开展自查,不得分。

 2、绩效自评个性指标

 产出与效益

  (1)产出数量。

 创城推进会:实际完成值10场(期初绩效目标值10场),得6分。

 条幅、宣传册、其他宣传品:实际完成值条幅50条,印刷宣传册1万册,其他宣传品1万份以上(期初绩效目标值:条幅50条,印刷宣传册1万册,其他宣传品1万份),得6分。

 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实际完成值4场(期初绩效目标值:

  4场),得6分。

 (2)社会效益。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检查结果:实际完成值“顺利通过”(期初绩效目标值:顺利通过),得6分。

 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检查结果:实际完成值“顺利通过”(期初绩效目标值:顺利通过),得6分。

 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实际完成值0起(期初绩效目标值:不发生高于1起),得6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评价未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评价。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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