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历程简述]改革开放政治体制改革内容

  摘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的新时期,我国的政治体制在这三十年中也经历了一个从初步实践到重大调整再到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的过程。本文将改革开放30年分为三个历史阶段简要分析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历程。
  关键词: 十一届三中全会 改革 政治 体制
  
  1978年12月,我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回顾总结新时期29年来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时,开宗明义地作出了一个蕴涵广阔历史背景和深刻思想内容的精辟概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的新时期。从那时起,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壮丽史诗。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可以说这3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共产党很不寻常的30年,党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本文仅从政治体制方面对中国三十年的改革进行一个简要的回顾。
  1949年我国各族人民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领导下,经过长期浴血奋战,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进而基本完成了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最终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是,任何一种新生的事物都不可能从一开始就是成熟和完善的。由于我国生产力、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历史起点落后,党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不足,以及其他主客观原因,我们在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也发生过一些失误和挫折。这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成完全合格的社会主义,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不断创造和积累条件,不断对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机制进行兴利除弊的改革,不断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作为我国政党制度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和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其形成即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提出并初步实践政治体制改革阶段
  这一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92年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邓小平理论包括他的政治理论形成发展时期。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个讲话,不仅是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由邓小平代表党中央郑重而鲜明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是新时期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系统的意见,而且是邓小平个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近两年的深思熟虑,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公开地发表对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见解,突出体现了邓小平的远见卓识、革命胆略。
  邓小平的这篇讲话的突出贡献在于认清了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政治制度的关系,匡正了传统的将二者混为一谈的谬误,提出了要对这两方面的制度进行区分的论断。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这个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1]同时,他又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这些具体做法在政治制度方面就表现为具体政治制度即政治体制,而在这些具体制度(领导、组织、工作制度)上,还存在不少的弊端,需要加以革除。
  接着邓小平对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主要弊端进行了深刻剖析,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依据。邓小平尖锐地提出,我国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主要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他认为,这五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并对这些现象一一作了剖析。最后,邓小平语重心长地说:“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会被葬送,党和国家就会改变颜色。”因此,“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2]
  邓小平的这个讲话成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之后我们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初步实践。
  第二阶段:政治体制改革重大调整并得到进一步发展的阶段
  这一阶段从1992年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02年的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和发展时期。
  江泽民明确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需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但这两种改革有着各自不同的内容和程度,经济体制改革是要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政治体制改革则不是用另一种政治体制来取代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而是要通过改革使之更好地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
  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的第五部分专门说到了政治体制改革,他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
  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在动力,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相一致,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政治体制改革成败得失的检验标准只能用“三个代表”思想来衡量。按照“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等原则,只有这样,政治体制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对于怎样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江泽民提出了六条原则:
  (一)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二)改革的目标是要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基层民主,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三)坚持不懈地加强和完善党内民主,以不断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四)改革是否成功,关键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看能否增进各族人民的团结,改善广大人民的生活,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五)不能丢掉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能搬用西方那一套所谓民主,要根据我国自己的实践、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改革的内容和步骤。(六)政治体制改革很复杂,每一个措施都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利益,要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3]
  第三阶段:政治体制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是十六大以来,我党提出并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时期。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是这样阐述政治体制改革的:“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在中共十六大“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上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标志着已有87年历史、执政59年的中国共产党正把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向前推进。
  (一)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目标。
  (二)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3.坚持和完善四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城乡居民群众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与实践。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十七大报告把我国的政治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三项制度,扩展为包括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内的四项制度,把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与基层范畴的民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内容更为全面、更为丰富,结构更为完整,功能更为强大。这有利于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民主制度发挥其各自优势,有利于它们之间的衔接与互动,有利于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本质,使我国的政治制度更好地成为亿万人民群众参与并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制度。
  (三)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四)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1.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2.坚持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3.坚持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水平;4.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
  (五)提出一系列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巨大举措,包括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等。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3]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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